Changchun Guoan Notary Public Office of Jilin Province 

机构简介

      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原名“长春市公证处”,是新中国成立后长春市设立的第一家公证处。自上世纪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隶属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1979年,我国的公证制度恢复重建,本处转归长春市司法局领导、管理。本处是公证制度恢复以来吉林省规模最大的公证处,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1400平方米的办公楼,宽敞明亮,办证和办公实现了网络信息化。本处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精通业务、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公证员队伍,现有公证员19人,其中一级公证员3人,二级公证员6人,三级公证员10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长春市公证处”自二00六年六月二十二日起正式更名为“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更名后公证处机构性质、业务范围、公证书效力均未变化。
      国安公证--“国安”之名取意“国泰民安”。国安公证的执业目标是通过优质、高效、便捷、普惠的公证服务,为国泰民安贡献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充分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大力拓展公证业务,积极为长春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在长春市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小民营企业融资、个人消费贷款、房地产交易、棚户区拆迁、国有土地挂牌出让、退伍军人安置等领域提供相关公证法律服务。此外,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还成功办理过长春第6届亚冬会吉祥物、会徽评选以及长春电影节、长春农博会、长春汽车博览会的相关活动现场监督等多项重大公证事项,充分彰显公证的法律保障与服务功能,以公证诚信树立了公证品牌形象,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在国际沟通和交流中的媒介作用,近二十年来,累计办理涉外公证事项近几十万件,公证书发往世界近百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在国际上亨有盛誉。
      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以其突出业绩,先后被司法部评为“部级文明公证处”、“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全国公证质量先进单位”;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窗口单位”、“文明单位”;被省政法委和司法厅评为“人民满意公证处”;被长春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标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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