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chun Guoan Notary Public Office of Jilin Province 

当前位置:

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    公证指南    申办指南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
创建时间:2022-01-11 11:01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授予代理人代表其行使一定职权的书面意思表示,它表现为书面文件。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很多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与,往往需要授权代理人去代为参与,因此授权委托书是否真实、合法意味着代理行为是否有效,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成为双方或多方从事经济活动的前提。为保证授权委托书的真实、合法有效,世界通行的做法是要求对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由法人住所地公证处办理。法定代表人应当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和证明:

   1、法人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

  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1、法定代表人应在公证员面前,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若法定代表人不便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请求公证员到其办公场所办理;

  2、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以及具体的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有无转委托权等。